新闻广告

新闻广告

阿坝州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医疗机构委托配制中药制剂法律适用有关问题的复函 药监综法函〔2020〕281号_阿坝州咨询公司【全国可办】

2022-03-06 13:53:52     1211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医疗机构委托配制中药制剂法律适用有关问题的请示》(粤药监局执法〔2020〕20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部门规章的内容与新制定或者修订的法律不一致的,应当执行法律的规定。
  二、2017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以下简称《中医药法》)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委托配制中药制剂,应当向委托方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从2017年7月1日起,医疗机构无需再就委托配制中药制剂行为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单独申请许可,只需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备案。
  三、根据《中医药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办理备案的主体应当是委托方,即委托配制中药制剂的医疗机构。《中医药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对委托配制中药制剂应当备案而未备案的处罚,其处罚对象应当是委托方。
  四、在配制中药制剂过程中,委托方或者受托方违反《中医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或者相关规章和质量管理规范的,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或者规章予以处罚。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2020年4月23日

 

-----------------------------------------------

来源:网络 或国家官网


提醒:文章仅供参考,如有不当,欢迎留言指正和交流。且读者不应该在缺乏具体的专业建议的情况下,擅自根据文章内容采取行动,因此导致的损失,本运营方不负责。如文章涉及侵权或不愿我平台发布,请联系处理,网址:www.jcyyzx.com;QQ号:2926452050

image.png

1646446614435129.jpg




医疗器械行业概况

我国医疗器械行业近年来发展迅速,市场规模持续扩大。随着国家对医疗器械监管的不断完善,企业合规经营显得尤为重要。专业的医疗器械注册咨询服务可以帮助企业快速了解最新政策要求,提高注册效率,降低合规风险。

阿坝州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延续被拒原因分析

在阿坝州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延续,需要提交延续申请表、许可证正副本、企业人员资质情况、经营场所和仓库情况、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材料。镇江捷诚医药熟悉阿坝州许可证延续审批流程,可以帮助阿坝州企业高效完成延续申报。

阿坝州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申请流程及材料清单

阿坝州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需要满足一系列条件,包括固定的经营场所、合格的仓储设施、专业的质量管理人员、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等。镇江捷诚医药为阿坝州企业提供专业的许可证代办服务,协助阿坝州客户完成场地选址、制度编制、人员配置等前期准备工作,确保一次性通过审批。

x

咨询

联系电话 18306119905 联系电话 17606129905 在线咨询
☆欢迎收藏